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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3)

来源: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  点击:

    四、指标分解

    根据省下达我市2012年高技能人才纳入入户对象74,000人的任务指标,各区高技能人才纳入入户对象任务指标分配如下:禅城区11,000人;南海区20,000人;顺德区29,000人;高明区6,000人;三水区8,000人。各区要结合实际,把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镇(街道),确保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领导,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督查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操作。各区要严把申请入户人员的入户资格审核关,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必要时可对申请人职业能力进行测评。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户资格,5年内不再受理。各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台账,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审批信息共享、部门联审。市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各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深入宣传。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入户城镇政策宣传,并通过印发宣传单张,学校校园、企业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把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宣传到企业、职业院校、社区第一线。各区人社、公安部门要将《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以“全覆盖”方式发放至高技能人才集中的企业或直接发放至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手中,全面的让本市企业和广大高技能人才认识、了解入户城镇政策以及入户城镇后的生产、生活便利性,充分发挥企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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