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57-8803 8666
传真:0757-8803 8783
邮箱:info@news0101.com
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 为了给来我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经发〔2010〕100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禅经发〔2011〕81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公寓信息 (一)地址:丝绸大街7号G1、G2座。 (二)数量:60套(两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免租金。 (三)入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申请对象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某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才等科研型领军人才。 (二)带技术、项目到禅城区进行产业化的创业型领军人才。 (三)带技术、项目到禅城区进行产业化的海外留学归来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 (四)进入禅城区重大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工作、承担省以上重大科技立项的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家。 (五)在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从事科研工作,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专家。 (六)入住人员要求必须是专家及其直系亲属(专家配偶及其子女)。 三、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申请表及电子版。 (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书或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申请人需提供《外国专家证》、国籍证明材料以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与家属同住,需要提供家属的身份证明和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代表性科研项目成果(专利)相关材料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3份,原件仅用于现场检查。已经提交过意向申请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同材料。 四、受理 (一)受理时间:长期受理,2013年度第一批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前。 (二)受理地址:禅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4楼417之二室,即季华六路好乐迪KTV转入朝安路500米,恒福新城斜对面)。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申请表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3年1月8日 (联系人:阳访玉,陈玺;联系方式:82340450,Email:2402284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