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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现一系列创新和突破。其中,在财政投入上,力争市、区每年投入资金达到30亿元以上规模,力度可谓前所未有,直接秒杀广深大都市。
每年30亿,力度前所未有 佛山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亿元引才专项资金,同时要求各区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市、区每年投入资金达到30亿元以上规模。 对比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将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扶持资金总额从每年8000万元提高到不少于2.5亿;对省创新创业团队,市、区给予配套扶持,力争达到省扶持金额的1:1比例,最高可达1亿元;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用于引进海内外领军人才。 团队资助最高1亿 加大人才团队资助力度,对新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经费资助。市级科创团队扶持资金每年不少于2.5亿元,每个团队的资助标准从100万—800万元提高到200万—2000万元,平均每个团队可获得800万元资助。
对省创新创业团队,市级财政每个给予省资助经费的50%配套扶持,各区按一定比例配套后力争达到1:1的比例,市、区资助总额最高可达1亿元。 突出领军人才、博士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四个层次的人才引进。其中,新引进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400、300、200万元安家补贴,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可给予一定配套扶持。 中级人才给补贴 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9000元租房补贴,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推荐人才最高奖20万 鼓励知名猎头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商协会和个人举荐人才。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10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个省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举荐者20万元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配偶待业每月发3000元补贴 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有编制,你放心! 推进向高等院校下放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相关权限;实行更加灵活的、符合人才发展需求的编制管理模式,推进在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深化职称制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制度、试行协议工资制度等改革,进一步放权放活。 名师、名匠,津贴高达100万 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和以“创二代”为主体的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打造特色人才品牌。建立人才挂职制度。同时,对佛山市创新创业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英才、名校长、名师、名医、名匠,给予10万—100万元工资外津贴。 技师也能读研究生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从中职、高职、应用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成长渠道,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对企业首席技师、骨干技师给予工资外津贴;建立多层次技师工作站,深入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工作。 致力打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生态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服务不少于2名高层次人才,定期访谈、召开座谈会、开展咨询服务,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兴办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搭建行业和专业人才交流平台,举办人才论坛、才智沙龙、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市、区人才驿站,为高层次人才学术研讨、研修培训、交流联谊等提供重要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