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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3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备选项目通知

来源: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作者: 新媒体产业园  点击: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8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抓紧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为做好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确保我区申报项目保质按时上报,现开展2013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重点是现代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配套服务项目(重点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2、重要产业基地配套生产服务项目;3、新兴服务行业(业态)项目。

二、选项条件

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符合申报方向;2、建设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具备技术条件和建设能力,管理规范;3、建设条件成熟,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并按规定完成了节能专项评估或节能登记备案、招标核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或服务场地)已解决;4、建设资金落实,能提供地方财政部门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低于申请资金额度的配套投资承诺函;5、建设规模合理,建设内容具体明确可信。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各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申请报告》。

(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包括:

1、《2013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表》;

2、项目单位法人资格证和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用地相关证书,环评文件等。

(三)“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导出的项目库文件电子版(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相关信息必须完整并与项目单行材料内容一致)。此件可在项目已经评审同意上报后补填报。

以上(一)和(二)项材料装订成册(请不要用活动套夹),另附送刻录光盘1张,已经获得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单位,其资金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暂不受理其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6日前先报送项目情况简介和项目表(电子版)。其他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可于7月10日前补齐。

附件:1.附件1 2013年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备选项目申报指南.doc  

           2.附件2 项目表(2013年).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联系人:潘伟基,82340909,邮箱:cyk@chan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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