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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的发展战略和总体部署,为加快推动“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力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争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引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建设所需的高层次人才,是在发展新阶段赢得新优势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也是把禅城建设成为新兴产业发达、社会管理睿智、市民生活智能和环境优美和谐的智慧城市的重要手段。 二、引进对象 在新IT、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掌握核心先进技术、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经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正式手续,从辖区外全职到我区开展创新创业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为重点引进对象: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国际相关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 (三)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