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57-8803 8666
传真:0757-8803 8783
邮箱:info@news0101.com
(五)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六)引进人才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创业的企业项目获得担保贷款的,补贴全额担保费用和50%贷款利息(补贴担保费用和利息最高为100万元人民币)。 (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在禅城服务满5年,不满5年而调出禅城的,应退回所缺服务年限的安家费(年按安家费的20%计)、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年按创新创业启动资金的20%计)、创业投资金(年按创业投资金的20%计)及公寓住房。 (八)在“禅城区推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投资基金”中设立“禅城区引进重点集群产业高层次人才基金”,重点用于引进集群产业高层次人才及科研团队。 (九)在“禅城区推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投资基金”中设立“禅城区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优先支持引进人才的创新创业项目。 (十)根据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贡献,重点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相应人才引进计划,争取获得国家或省相应资助。 (十一)支持高层次人才研发产品的市场化,对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 (十二)享受区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根据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可将其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口,迁入禅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集体户,并对其人事档案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免收一切费用。 |